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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虚此行 满载而归
时间:2014-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扩大干警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我院组织部分干警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参观学习。期间,干警们参观了主楼、办案工作区等基础设施,并与余杭区院检察长孙勇、副检察长陈玉莲等部分领导召开座谈会,交流了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对于我院最为关注的案件管理工作,余杭区院还专门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作了正式的书面介绍。

 

  一、余杭区检察院基本情况

  余杭区院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组成(临平地区院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担负着对5个省属监狱、2个劳教所、1个看守所,3万余名在押人员和600余名监外执行人员刑罚执行和监管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和计划内临时工四类,共有编制167人,实有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实有12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5人。两个院一个党组,党组成员7人,分别为党组书记、检察长1人,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1人、区院副检察长3人(其中1名副检察长兼任反贪局局长)、临平地区院副检察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

  近年来,余杭区院共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国家级荣誉12项、“浙江省先进检察院”等省级荣誉50余项、“杭州市十佳检察官”等市级荣誉60余项。

 

  二、余杭区检察院队伍建设经验

  余杭区院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政治立院、业务兴院、廉洁塑院、和谐建院、环境筑院、文化育院的总体目标,通过搭建“三个平台”,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包括: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组织联动;搭建教育平台,助推素质提升;搭建成长平台,加快成才步伐。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余杭区院设立了“检察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基地”,并通过发挥“两个优势”(“两房”建设的硬件优势和网络优势)、拓展“三个载体”(“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主题活动等),充分发挥了检察文化引领向上、促进和谐、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的作用。

 

  三、余杭区检察院规范化管理经验

  余杭区院专门设置“检察事务中心”,统一处理全院大量的事务性和案件管理工作。事务中心设主任1人,主任助理1人,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首访接待、统计1人;侦监内勤1人,公诉内勤1人,文印1人。其职能包括:首访接待、分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案件统一受理、分流和移送,并协调案件流转过程中与公安、法院及本院职能部门等的关系;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管理、监督业务工作流程,评查案件质量;对受理或已作出决定的案件开具法律文书;起诉书等文件材料的印刷;编制各类业务数据表;档案归档和管理;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事务中心的设立,使余杭区院的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廉洁公正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考察学习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余杭区检察院已经充分展示了其先进的一面,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规范化管理方面都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尤其是在事务管理和案件管理方面,余杭区院更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看先进,感慨良深;听先进,赞叹不已;学先进,动力无穷!总之,此行不虚,收获颇丰!

不虚此行 满载而归

  2024-06-26

  为扩大干警视野,学习先进经验,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我院组织部分干警到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参观学习。期间,干警们参观了主楼、办案工作区等基础设施,并与余杭区院检察长孙勇、副检察长陈玉莲等部分领导召开座谈会,交流了队伍建设、检察文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对于我院最为关注的案件管理工作,余杭区院还专门安排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作了正式的书面介绍。

 

  一、余杭区检察院基本情况

  余杭区院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组成(临平地区院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院,担负着对5个省属监狱、2个劳教所、1个看守所,3万余名在押人员和600余名监外执行人员刑罚执行和监管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勤编制和计划内临时工四类,共有编制167人,实有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30人,实有123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5人。两个院一个党组,党组成员7人,分别为党组书记、检察长1人,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1人、区院副检察长3人(其中1名副检察长兼任反贪局局长)、临平地区院副检察长1人、政治处主任1人。

  近年来,余杭区院共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国家级荣誉12项、“浙江省先进检察院”等省级荣誉50余项、“杭州市十佳检察官”等市级荣誉60余项。

 

  二、余杭区检察院队伍建设经验

  余杭区院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政治立院、业务兴院、廉洁塑院、和谐建院、环境筑院、文化育院的总体目标,通过搭建“三个平台”,为检察队伍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包括: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组织联动;搭建教育平台,助推素质提升;搭建成长平台,加快成才步伐。在检察文化建设方面,余杭区院设立了“检察文化长廊”、“廉政教育基地”,并通过发挥“两个优势”(“两房”建设的硬件优势和网络优势)、拓展“三个载体”(“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学习型检察院、当学习型检察官”主题活动等),充分发挥了检察文化引领向上、促进和谐、凝聚力量、激励斗志、陶冶情操的作用。

 

  三、余杭区检察院规范化管理经验

  余杭区院专门设置“检察事务中心”,统一处理全院大量的事务性和案件管理工作。事务中心设主任1人,主任助理1人,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首访接待、统计1人;侦监内勤1人,公诉内勤1人,文印1人。其职能包括:首访接待、分流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案件统一受理、分流和移送,并协调案件流转过程中与公安、法院及本院职能部门等的关系;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检委会决定;管理、监督业务工作流程,评查案件质量;对受理或已作出决定的案件开具法律文书;起诉书等文件材料的印刷;编制各类业务数据表;档案归档和管理;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事务中心的设立,使余杭区院的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廉洁公正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考察学习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余杭区检察院已经充分展示了其先进的一面,无论是队伍建设还是规范化管理方面都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尤其是在事务管理和案件管理方面,余杭区院更为我们提供了全新的思路。

  看先进,感慨良深;听先进,赞叹不已;学先进,动力无穷!总之,此行不虚,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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