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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沙河口区检察院两名干警荣获“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时间:2023-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喜报】沙河口区检察院两名干警荣获

“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2名干警刘笑晨、张寅弘在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业务本领,实现自我突破,双双进入决赛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所有的枝繁叶茂,皆源于坚韧的初心。是什么力量让他们突破困境、获取知识、赢得荣誉?他们在备赛中思考,在思考中成长,在成长中感悟......

载誉而归,听听他们的感悟吧


业务标兵 沙河口区检察院 刘笑晨



仰望星辰,脚踏实地。参加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既是对我履职能力的考验,更是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我很感谢组织给我这个机会能够参加案管竞赛,在比赛中,我感受到了“本领竞技”的危机感、“知识翻新”的紧迫感,也有“同舟共济”的荣誉感。比赛落幕,五味杂陈,奖励是组织的肯定,是履职的动力,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接下来,我会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助力沙河口检察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业务标兵 沙河口区检察院 张寅弘



最初,对于参加竞赛我是抗拒的,参赛过程像是背着一块“巨石”。随着竞赛的进行,领导、同事们的鼓励和支持让我提高了认识,我遨游在业务知识中,对于知识的渴望让我不断汲取能量、充实自我,更使自身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质的提升。在备战决赛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更是一份责任,能够参加业务竞赛对我来说是荣幸的,既是磨砺,更是提升,竞赛的结束既是终点,更是起点。我将坚守检察为民的初心,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挑战所有的“不可能”,迎接更好的自己。

下一步,沙河口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充分发挥“业务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人才培养,鼓足干劲,乘势而上,争先创优,奋发有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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