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有这样一个检察官团队,他们成立于2013年,配备有两名硕士学历员额检察官,1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检察官助理,他们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秉承“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他们用法理和温情构筑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城墙,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为了给未成年人打造良好成长环境,联合司法、共青团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并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他们用耐心和爱心浇灌迷途少年的心灵花园,为了全面了解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谈心并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用爱心帮助失足的孩子们走出困境,使他们的人生轨迹得以修正。